2025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海关总署2025年259号公告),其中两项涉及“厢式汽车”的归类。
本文带您及时解读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J2025-0005 厢式汽车(车辆型号:丰田3456CC)

商品描述
车辆型号:HIACE A3.5L,发动机类型:汽油型发动机;排量3456CC;驱动型式:后轮驱动;额定载客人数:2人。车辆侧边为滑动门,没有窗户,但有车窗预留位。车厢后部有一个带车窗的提升式车门。后部车厢空间较大,车厢地板有打孔痕迹,预留安装座位的孔位,且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无固定隔板或屏障。

归类决定
该商品作为一种厢式两用车(VAN),报验状态下安装汽油发动机,排量3456毫升;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无符合行业标准强度的固定隔板或屏障,车辆侧边为滑动门,预留车窗位置,车厢后部有一个带车窗的提升式车门。综合考虑该商品为载人车辆的半制成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703.2413
归类决定编号:J2025-0006 厢式汽车(车辆型号:奔驰斯宾特1950CC)

商品描述
车辆型号:Sprinter D2.0S,发动机类型:柴油型发动机;排量1950CC;驱动型式:后轮驱动;驾驶室准乘人数:2人。车辆侧边为滑动门,没有窗户,但有车窗预留位,车厢后部有一个带车窗的对开式车门。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无固定隔板或屏障。

归类决定
该商品作为一种厢式两用车(VAN),报验状态下安装柴油发动机,排量1950毫升;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无符合行业标准强度的固定隔板或屏障,车辆侧边为滑动门,预留车窗位置,车厢后部有一个带车窗的对开式车门。综合考虑该商品为载人车辆的半制成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70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