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植检证书
★进境木材应附有原产/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未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不准入境。
★植物检疫证书应注明不带有我国政府规定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我国森林、环境、旅游资源等有潜在威胁的有害生物或双边植物检疫协定中规定的有害生物和土壤。
★进境木材带有树皮的,应按照中国认可的除害处理措施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达到中国法定的进境检疫要求,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除害处理方法、药剂名称、使用剂量、处理时间和温度。进境原木不带树皮,且未实施其他除害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中作出声明。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的美洲花柏Chamaecyparis lawsoniana和短叶红豆杉Taxus brevifolia。
★白蜡枯梢病菌发生国家和地区的白蜡属(Fraxinus spp.)原木。
白蜡树枯梢病菌发生国家和地区为:波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瑞典、捷克共和国、德国、丹麦、爱沙尼亚、白俄罗斯、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奥地利、挪威、俄罗斯(加里宁格勒)、斯洛文尼亚、瑞士、芬兰、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克罗地亚、比利时、荷兰、英国、爱尔兰、乌克兰。
★海关总署警示通报禁止进境木材。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内陆林区的所有原木以及沿海林区除冷杉属(Abies spp.)、云杉属(Picea spp.)、杨属(Populus spp.)、花旗松(Pseudotsuga menziesii)、铁杉(Tsuga spp.)、柏属(Thuja spp.)6个属种以外的其他原木,限定当年10月1日以后启运至次年4月30日前到达入境口岸。
★白蜡树枯梢病发生国家和地区(同前)的白蜡树属板材和木制品,经过高温长时间加工处理后可以进口。处理指标是:去皮、厚度≤30毫米、66摄氏度以上持续处理24小时,随附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热处理的温度和时间。
四 进境口岸
★进境原木的口岸须具备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资质,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资质可以接卸和处理符合与我国签订双边协议要求、在国外未经除害处理的原木;B类资质仅可接卸在境外已实施过去皮或除害处理的原木。A类资质可以同时开展B类资质业务。
★来自加拿大、日本、韩国、墨西哥、葡萄牙、西班牙、美国等7个国家的松属(学名Pinus spp.,英文名Pine wood)原木和锯材,须从指定口岸进境(口岸名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松材线虫疫区名单动态调整)。其他口岸所在地海关不得接受松材线虫发生国家的松木报关。